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因不服24日南昌东湖区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宝洁SK-II官司中一审原告吕萍昨天上午正式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新审理。
原告代理律师唐伟向记者表示,“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为虚假广告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但原告从来没有提及过虚假广告的问题,事实是,本案从始至终原告都是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而主张合同无效的”。
唐伟表示,原告认为一审法院用不涉及本案的虚假广告来替换了原告诉请的合同纠纷中一方有欺诈行为而产生的债权,这有偷换概念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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