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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8月30日14:2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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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沈娟 本报实习生 秦媛娜 发自上海
爱普生、佳能、惠普等耗材大鳄花费大量气力对付侵权企业的专利侵权行为,甚至不计成本,本意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对小厂商的侵权行为形成威慑作用,但和解的结果却削弱了这种打击力度,有悖于企业的初衷在中国市场,消费者对墨盒性价比的关注度要远高于对产品的技术水准和知识产权的关注,因此,即使耗材厂商在经历千般努力和花费大量成本后讨回了公道,并获得相应赔偿,但并不意味着其就能够得到市场上消费者的肯定
“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将根据上海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自主收回其在市场上销售的‘B&C’及‘倍喜’品牌墨盒并予以销毁,同时,还将废弃相关生产设备及库存产品。”2005年8月,精工爱普生公司(下称“爱普生”)回复《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邮件中,就上海知识产权局对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下称“中材数码”)实施行政专利执法一事作出如是声明。
事件发生在2005年5月,爱普生知识产权部在日常监控中发现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生产销售的“B&C”及“倍喜”品牌的墨盒侵犯了爱普生墨盒的发明专利,并向上海知识产权局提出了行政干预的请求。
两个月后,即2005年7月,两家厂商在知识产权局主持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同时产生了文章开头所述中材数码回收和销毁墨盒的和解条件。
尽管关于墨盒的类似知识产权问题在市场中屡见不鲜,但该事件却是上海知识产权局首次受理的此类纠纷。
记者还从中材数码了解到,尽管不知道是否与墨盒专利纠纷有直接关系,但公司目前已经停业。
纠纷始末
在IT耗材产业,墨盒专利技术是个让许多厂商都头疼的问题。尤其对于还处在自主研发不成熟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更是不得不步步小心谨慎,或许一不小心就触到了跨国公司布下的专利“地雷”,成为侵权方被推上被告席。
这一次,轮到了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
中材数码前副总经理曹向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他们销售的墨盒也是购买了其他厂商生产的成品然后加贴自有品牌后投向市场的,“作为试探,我们也只是投放了几百个墨盒,结果在市场销售效果不佳。却没有想到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并不知道如果产品侵权会牵扯到贴牌商,因此在该事件的处理中是现学专利知识,现打官司。”曹向阳无奈地说。
对此,上海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陆先生对记者表示,国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意识亟待加强。
与爱普生的纠纷以和解终了后,中材数码再没有就此事作出任何反应,“我们只想息事宁人。”曹向阳说。他现在已经离开了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并透露这家公司目前已经停业,具体原因并未说明,只表示与墨盒专利纠纷无直接关系。
迟到的墨盒专利诉讼
“这是我们受理的第一起就墨盒专利产生的纠纷。”陆先生说。
但耗材业内人士心知肚明的是,市场存在的墨盒专利侵权现象远比想象得多。爱普生也表示,这次发现中材数码的侵权行为只是爱普生日常监控工作中很普通的一起案例,并无特别之处。言下之意,类似的侵权案例并不是少数。
相比于市场上存在的众多侵权厂家,“上海中材数码科技发展公司算是比较倒霉的一家。爱普生选择向行政机关起诉上海中材数码公司的主要目的其实说白了就是‘杀鸡给猴看’。”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余力说。
他解释说,在中国,不单是耗材行业,在其他许多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业,大部分跨国公司在被侵犯专利权后,通常都只会在众多侵权厂商中选择个别的提出诉讼,而不是将所有的企业告上行政机关或法院。
一旦专利权供需双方达成和解,被侵权方可以用和解合同证明自己是专利权拥有者,要求其他侵权厂商停止侵权行为,或者交纳专利权许可费后再继续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投放。前者实现了“杀鸡给猴看”的目的,而后者则客观上对于被侵权方产品在市场上的推广有利,借他人之手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
与爱普生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干涉请求同时存在的,还有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拥有大量专利技术权的跨国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后,即使检测到国内企业的侵权行为,也不会急于将其推上被告席,而是在等待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一定时间后,才把侵权商告上行政机关或执法机构。
在很多跨国公司的计划中,这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拥有该专利技术的产品往往已经在市场有了一定的知晓和认可度,消费者也已经习惯使用该产品,被侵权方便可在一定程度上坐收市场份额之利,并向侵权方收取专利许可费。
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如此看来,第一起墨盒专利权行政处理的迟到出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在这场利益交锋中,中材数码或许只是一个标本,没有它,也一样会有其他的中材数码们在市场的博弈中“受伤”。
为什么是和解?
“对大的墨盒商来说,和解也许是一个很无奈的结果。”同样在面临墨盒侵权问题严峻的跨国公司工作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说:“爱普生、佳能、惠普等耗材大鳄花费大量气力对付侵权企业的专利侵权行为,甚至不计成本,本意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对小厂商的侵权行为形成威慑作用,但和解的结果却削弱了这种打击力度,有悖于企业的初衷。”
在中国市场上,跨国公司遇到的问题是消费者对于专利的认知程度尚有待提高。业内人士分析,在中国市场,消费者对墨盒性价比的关注度要远高于对产品的技术水准和知识产权的关注,因此,即使耗材厂商在经历千般努力和花费大量成本后讨回了公道,并获得相应赔偿,但并不意味着其就能够得到市场上消费者的肯定。只要存在性价比更高的墨盒,消费者就会用手中的钞票投票,并不会太在意该产品的专利权如何。
而耗材市场的巨大利润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肯轻易放弃的。有数据表明,惠普打印耗材的利润高达50%以上,其中,低端商用墨盒、打印纸以及喷打和激打调色剂的毛利率更是高达60%。
因此,在这种外部环境和内在利益驱动双重作用下,跨国公司通常不得不最终接受和解。
据余力介绍,专利权纠纷都以和解结果居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这是简化处理和降低成本的一种办法。
陆先生说,上海知识产权局上半年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只有2起最终进入了公开的处理决定程序,其他均达成和解。“和解的处理方式对于爱普生来说也是有利的,因为如此一来,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都要大大下降。”陆解释道。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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