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琰 实习生聂贝妮)央行昨天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对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数据库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2月开始试运行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目前在全国127家商业银行(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1家城市商业银行,最后2家城市商业银行也正在联网调试中)已实现联网。 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今后,任何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个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联网银行的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央行表示,《办法》的公布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保障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正常运行,促进我国征信业稳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办法》称,建个人信用数据库的主要目的是为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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