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个建议是央行提出来?实际上是我们的金融体系里面出了问题,是银行方面想在银行内部来规避这个风险。这样的风险已经显现出来了。”目前银行住房贷款开展的时间比较短,其风险还没有反映出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坏账的情况就会逐渐显现出来
□法制早报/见习记者 陆振华 发自北京
“为什么这个建议是央行提出来?实际上是我们的金融体系里面出了问题,是银行方面想在银行内部来规避这个风险。 这样的风险已经显现出来了。”谭峻说。
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显示,我国房地产贷款具有潜在风险,这其中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不良率较高。
央行统计显示,从房地产贷款的余额看,1998年房地产贷款只有3106.23亿元,2004年底达到26306.3亿元,6年间年均增长42.8%。
这其中,1998年居民个人购房贷款只有426.2亿元,2004年增加到16002.3亿元,年均增长83.0%;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只有2680.1亿元,到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达到7810.9亿元,年均增长20%。
央行分析认为,房地产贷款中存在风险。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另一方面,虽然个人购房贷款的不良率较低,但随着未来房屋税收政策的逐步到位和物业管理费用的提高,购房者的还款能力可能受到影响,按揭贷款可能出现风险。
谭峻提出:“开发商绝大部分资金是从银行贷款来的。这里面就是和国外大的开发公司不一样,他虽然也有融资,但他的自有资金所占的比例要比我们国家的大得多。这样一来,银行的压力特别大。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实际上我们的银行体系可能就会出现问题。”
该金融报告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使用银行贷款的比重在55%以上。实际上,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大部分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按首付30%计算,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贷款;“定金和预收款”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以此计算,房地产开发中使用银行贷款的比重在55%以上。
“住房期房预售制度实质是增加消费者的住房信贷,解决开发商的资金不足的问题,等于变相增加开发商的银行贷款,加快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周转,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但同时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期货证券研究室室主任、研究员廖英敏对《法制早报》记者说。
她说,目前银行住房贷款开展的时间比较短,其风险还没有反映出来。我们刚开始实行住房改革、住房信贷才几年,所以整个的坏账率不高。对银行来说也是个比较好的贷款项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这个是长期贷款,一贷可能是20年,可能坏账的情况会逐渐的反映出来。
“不管是个人住房贷款也好,开发商贷款也好,都是增加了银行的贷款比率,总体来讲还是有风险的,一旦房价下跌,银行的风险较大。所以银行希望通过取消预售制度,能够逐渐控制一下银行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廖英敏说。 (责任编辑:李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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