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杨雪婷) 国家发改委昨天调整了成品油出口政策。从明天开始一直到年底,暂停汽油和石油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了停止汽油出口退税,国家发改委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的,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按原油办理加工贸易内销补税手续。 确需履约出口的,需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批准,主管海关凭有关批件放行。
中石化与境外企业签订的长期合同业务,如中石化供应港澳、越南市场的航空煤油,可以继续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出口航空煤油,具体数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定。但其加工出的汽、柴油由中石化集团公司留在国内市场销售,原则上不再出口。中石化通过加工贸易方式供应澳门特区及缅甸、越南的汽、柴油长期合同的数量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核定。另外,西太平洋公司和湛江东兴石油企业公司两家公司还可继续从事原油加工贸易业务,但加工数量也会严格控制,其生产的汽、柴油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回购在国内市场销售。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