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勇) 学校秋季开学在即,昨日,江苏省纠风办向全省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该省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的六起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引以为诫,吸取教训,坚决杜绝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近年来,江苏一些学校乱办班、乱收费、强行捐资助学,一些县(市)、乡镇政府挤占、挪用学杂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金坛市某教育中心以“艺术培训”名义不规范收费29万元;兴化市张郭镇某小学办所谓的“重点班”,乱收费10.22万元等六起案件问题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对此,各地纠风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除了清退乱收费款外,相关学校负责人均被行政记过处分或警告处分,甚至被撤销了党内职务。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江苏各地今年均应实施“一费制”收费政策,省纠风办昨日再次强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除“一费制”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不得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向学生收取捐资助学款,不得强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保险,不得组织学生征订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答题试卷,不得向学生摊派报刊杂志等读物。同时,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等制度,让学生及家长清清楚楚交费,社会明明白白监督。各地在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同时,严禁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
省纠风办还要求,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各地教育、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办法》,不仅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借教育收费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一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乱收费案件,请新闻媒体坚决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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