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评审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已达12家
记者昨日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获悉,证券公司创新试点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通过评审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达到12家,有7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向协会报送了创新方案评审申请材料。 有8家证券公司向协会报送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申请材料,评审小组正抓紧进行审核,条件成熟时即展开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评审工作。
据介绍,在去年建立健全相关评审制度和工作机制安排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今年组织召开了第三次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评审会议,国泰君安、海通、东海、华泰等四家证券公司通过评审。与此同时,协会加强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持续评价与检查工作,分三次对第一、二批通过评审的中信、中金、光大、东方、广发、国信、招商等7家公司进行回访检查。
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协会将按照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及分类监管的总体思路与安排,继续做好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评审工作,加强对试点证券公司的持续检查和年度考评,控制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试点证券公司的创新主体资格持续符合有关要求;组织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加强对规范类证券公司的持续检查和信息披露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创新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资格评审、持续评价及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司经过评审成为创新类或规范类证券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实际逐步做优做强。
此外,协会下半年还将组织好试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方案的评审工作。先行评出一批论证充分、风险可控、监管安排到位、易于操作的业务创新产品,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逐步推动证券公司组织创新。通过创新方案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创新方案评审的机制和流程,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健全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和组织方式创新机制,促进证券公司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新活动。
目前,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相关信息,已经在协会网站公开进行披露。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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