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将举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在此之前,围绕个税法修订相关话题,舆论将持续热议。这是财政税务部门喜闻乐见的。
在我看来,至今为止,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送审引发的议论中,少数观点有价值外,多数说法不得要领,系一地鸡毛性质,有的说法甚至相当陈腐。 有人称个税系国内第四大税源,征收调整关乎国计民生,事实上,个税是个小税种,2004年全国征收个税1700亿,占税收总量不到7%。个税从自然人已经装进口袋的钱中再拿走一部分,纳税人感到“切肤之痛”是正常的,但不能误以为不交或者少交个税就是不纳税了。曾有人瞎掰,免除农业税,农民就不再交“皇粮国税”了。就算把个税全免了,余下的2万多亿税款还是要全国人民共同承担。买瓶醋也得缴税,只不过现在未在收银条上注明而已。
所以,从资源运用的角度看,现在大事不少,媒体拿出那么多版面、网页和频道时间讨论个税法修订很是浪费。而且,说来说去就那么几条:个税起征点提高是否应该?还可不可以比1500元更高?——这早已为财税部门负责人讲话封死了:个税起征扣除“基本生活支出部分”,有人称该从8000元起征,能说这个数字属于基本支出吗?如何通过个税缩小贫富差距?——这是赋予个税不能承受之重。地球人都知道中国贫富差距加剧根本原因在于弱势群体收入增加困难。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譬如务工农民无集体谈判能力,一些地区工资水平十多年不涨,而“中国制造”反倒因劳动力廉价甚至被巴西之类的国家指认为倾销。更有专家、学者及媒体从业人员忧心起征点提高后,每年减收200至300亿元怎么得了,或是心虚地介绍这笔钱将直接转化为内需,或是帮税务部门梳理找补回来的渠道——态度和知识两方面的毛病在此就不驳斥了。
观察围绕个税的热议,总体感觉是纳税人之间的内讧色彩浓郁。站在纳税人整体利益的角度,提出主张的言论有,但属于少数。而这才是议论税收制度相关问题,第一位的立足点。何况现实情况是,国内现行财税体制存在重大弊端,造成的税收使用效率损耗十分巨大。与此同时,已经规划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多个事项不见进展。
站在纳税人整体利益立场,敦促财税制度整体改革比呼吁多向富人征税要紧得多。拿终于启动的个税改革说吧,为什么年年说要革,年年改不了呢?核心的原因是它和自1994年开始执行的“分税制”捆绑在一起。所得税为“地方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之直接相关。相对发达地区财源比较充足,一般不反对提高起征点,但经济落后地区财政本已困难,要么中央财政做出补贴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它们是不会松口同意的。作为小税种的个税改革长时间为“分税制”所困住,企业所得税也是“地方税”,如不做出克服现行“分税制”弊端的新安排,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改革不具备启动前提。而相伴“分税制”的转移支付项目越来越庞杂、金额越来越多,导致税收损耗同步放大,早已为实证研究所证明。
现行财税制度承载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格局,站在纳税人利益角度继续抓大放小地看,可以发现,为数不少税项的税率制定时把征收效率低下、漏收比例高昂因素考虑进去了的。通俗地说就是,因为“网眼”大,为保证把鱼打上来,所以把网张得很大。近年税收总量高速增长,重要原因是征收效率提高所致。还是以个税为例,过去几乎所有人都少交过,诸如1000元收入的白领阶层每月交5000元发票作费用之类“避税”做法很普遍,现在“网眼”是不是越来越密了?道理上,既然征收效率上去了,纳税人提出下调税率,直截了当说就是降税主张也并不为过。
站在纳税人利益角度看问题,说到底,国内财税体制的根本问题是政府开支太大、损耗太高。冷不丁冒一个支出项目出来就会把人吓得半死。今春人大会期间,财税部门负责人出席记者招待会,回应税收总量飙升、减收因素已排除,为什么不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疑问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二次剥离不良资产的1.4万亿损失要中央财政埋单,便让人晕倒。纳税人之间内讧是不是没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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