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房煜 北京报道
8月23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根据草案,20余年里一直没有任何变动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了1500元。
但是这并非最终的结果。最新的消息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在9月份举行听证会,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听证。
某网站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近70%的网民认为,起征点在1600元-2000元之间比较合适。有18.7万网民参加了网上投票。
抉择之难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起征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根据财政部部长金人庆8月23日所做的解释,在现行的起征点标准下,“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明显加重。”
金人庆披露的数据显示,在当时的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草案将起征点由目前的800元每月提高到1500元每月,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说,在起征点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1200元加浮动比例与1500元不加浮动比例两种选择,其抉择的背后是百姓利益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平衡。但起征点调至1500元后,如何平衡地区贫富差异的问题仍不容回避。
曾经参与草案讨论的安说:“我是比较赞同1500元的。不过,一开始我们给上面的建议却是1200元加浮动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9月1日诞生后,先后经过两次修正,但内容均与修改起征点无关。
2000年后,要求修改起征点的呼声日高,但这并未得到有关决策部门的认可。
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中,建议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2005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提出了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初步方案。
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实际上,直至7月底,草案中写的仍是1200元加浮动比例的方案,但是进入8月,1500元成了最终的上报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说,1200元加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比例20%或25%(发达地区上浮20%为1440元,欠发达地区下浮20%为960元),曾获多方论证的有力支持。
财政部科研所和中国社科院等机构的研究报告都曾建议,应在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同时,给各地灵活运用的区间,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领导在讲话中也提到,个税改革应该充分考虑到百姓的实际情况和各地不同的状况。
安体富倾向于将标准定为1500元,但他起初也同意1200元加浮动的标准。
他认为,定为1500元有利于操作,且能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需要。如果标准定在1200元加上浮动比例,对财政收入影响小些。
但是提交人大审议的草案最终将个税起征前确定为1500元。
了解个税法修改决策过程的刘桓说:“最重要的是稳定。”他说,有关领导认为,如果给予地方浮动比例,一旦发生问题,会使地方政府陷入被动。“个税和百姓息息相关。一旦浮动了,这是民意还是政府的意思?不好解释。”1500元的起征点虽使地方财政受到影响,但对百姓有好处。
财政部有关人士曾表示,统一标准1500将使国家每年税收减少200亿元。刘桓认为,这一数字不一定准确,“标准的上调对个税的主要来源地的税收影响不大,如北京、上海、深圳等,而这些地区个税收入占全国30%。但对于西部地区影响会比较大。”
事实上,浮动制设计的上调至1440元只是为发达地区设计,而为西部地区设计的是下调至960元。
稳定之难
现实中,800元的起征点标准已被多方“突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透露,近些年来,全国有三分之二的省市费用减除标准已超过800元,其中11个省市在1200元至1600元之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这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如果此次修改最终将起征点确定为1500元,对于深圳这样已经自发调整到1600元扣除标准的地区,为了适应1500元的标准还要回降100元。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现在不交个税的人将来可能要按照新标准交税。
按照全国人大的计划,9月份人大将就个税扣减标准问题组织广泛听证会。安体富认为,在公众的参与下,什么新的方案都有可能被公众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草案最后还增加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的标准。这样将来居民收支水平和消费价格指数发生变化时,国务院就可以再调整减除费用标准,不必因此修改法律。
也就是说,减除费用的标准还可以变化,只是不改法律,保留了法律表面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雨辰)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起征点",共找到 18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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