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彬
目前正在讨论、审议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关乎很多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引起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对个税法的修正,除了应关注如何厘定起征点(即个人所得的免税额)外,更应关注如何调整税率。
舆论普遍认为,10多年过去了,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当年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定的起征点显然应该有所提高。但是提高到什么程度,则众说纷纭。在中国经济如此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每年都有很大变化,各地经济发展又很不均衡的情况下,厘定一个适合全国的,而且能保持相对稳定的个税起征点实确实不易。所以与其花这么大精力研究起征点,莫若好好设计累进税率,让个人所得税真正发挥其作用。
此次以提高起征点为主要内容的个税税法修正,在目前确实能减轻部分低收入者的税赋负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收入差别,促进社会公平。但是,作用有限,而且按照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的势头,过不了多久新标准就又会遭遇现行标准的尴尬。
如果不过多纠缠起征点高低的问题,而是在税率方面多下点工夫,可能效果要好不少。中国已经实现了建设初步小康社会的目标,正向更殷实的全面小康社会迈进,越来越多的人将被纳入税网,直接为自己所享受到的公共产品支付部分成本,这是必然趋势。同时,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拉大不可忽视,可能由此引发种种社会矛盾,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个税的起征点不必太高,把大部分工薪者排除在税网之外,但是,完全可以降低低收入段的税率,既让他们在生活质量上没有什么影响,又让他们尽了公民应尽的义务。
总而言之,不一定机械地按每个收入段累进5个百分点的办法设计税制,而是更科学地调查研究中国目前和可想见的将来不同收入阶层的分布情况、负担能力和社会发展对公共开支的需要,设计更合理的税率,制订更科学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能还要花不少力气,在计算、征管时也麻烦一些,但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多花点心思是值得的。 (责任编辑:孙可嘉)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个税起征点 税率",共找到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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