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4日讯 记者田俊荣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2005年1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著名的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各成员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FATF观察员后,我国一直积极致力于成为该组织正式成员,并力争在2006年实现这一目标。 按照FATF接纳正式成员的工作程序,被接纳为观察员的国家或地区,必须参加并通过FATF组织的评估。近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重点研究部署我国接受FATF评估的准备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会上说,截至2005年6月,我国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参照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了各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针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存在上游犯罪范围过窄,洗钱罪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同步开展了修订《刑法》洗钱罪规定问题的研究。
周小川说,今后金融监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在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
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在会上指出,要加快以《反洗钱法》为核心的反洗钱法律制度建设,全力做好FATF评估准备工作,研究探索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工作体系。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05日 第六版) (责任编辑:田瑛)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反洗钱",共找到 165,599
个相关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