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刘杰)
因涉嫌违规操作国债回购造成巨额损失,光大证券以及其下属的北京月坛北街营业部(以下统称光大证券)被北京华兴太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太极)告上了法庭,并提出610万元的索赔要求。 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华兴太极表示,公司于2002年11月在光大证券开设了专有的股票资金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合计670万元,并仅在2003年转出过50万元,其余资金未做变动。然而,在近日一次资产核对过程中,华兴太极却突然发现账户中除了价值552879.2元的国债外,资金余额只剩7352.52元了。调查发现,该账户中的资金在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期间被光大证券擅自挪用,进行国债回购交易,并且造成了巨额亏损。
由于华兴太极并未将上述交易授权给光大证券,而按照我国《证券法》第145条规定,国债交易必须有客户的委托书才能进行。因此,华兴太极依法对光大证券提出了索赔要求。 (责任编辑:陈晓芬)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光大证券",共找到 4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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