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8月9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并于2005年9月5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公告》,2005年9月7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2005年9月8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完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具体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发起人股 53,783,433 1、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 45,383,433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 其中: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5,518,234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9,970,92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6,155,7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632,472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2,109,499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1,780,033
2、募集法人股 2、内部职工股
3、内部职工股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优先股或其他 4、公司高管股份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3,783,433 5、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5,383,433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29,400,000
(其中:公司高管人员持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4、其他
已上市可流通股份合计 21,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9,400,000
三、股份总数 74,783,433 三、股份总数 74,783,43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条件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9,970,928 1、2005 年9 月8 日至2006 年9 月7 日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2、2006 年9 月7 日后,出售股份的数量占伟星股
份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10%。
3、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8元(在本承诺期间若公司有
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
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相
应除权处理)时才能出售。
章卡鹏 6,842,284 同上
张三云 4,529,876 同上
谢瑾琨 2,260,312 2005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7日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威事达有限公司 1,780,033 2005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7日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由于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除遵守上述限售条件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锁定。
备查文件
1、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
2、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张宇)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流通股",共找到 116,407
个相关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