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前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人民币综合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额度贷款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额度总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2. 额度有效期限:自2005年9月2日起至2006年9月2日止。
3. 贷款利率:目前为4.65‰(月利率)。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生效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未清偿贷款的利率。
4. 额度用途: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以及保函和信用证项下垫款的额度为7000万元;仅限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额度为1000万元。
5. 贷款担保: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646,246股社会法人股置押予厦门国际银行,以担保合同项下本公司所欠厦门国际银行的全部债务的清偿。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张宇)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国际银行",共找到 14,41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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