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日,天大天财接到日本信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向日本商业仲裁
协会提交的仲裁请求内容变更申请书。申请书要求在原诉求支付金额的基础上
增加2005年2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采购应赔偿金额12.6亿日元,合计金额为
29.82亿日元(按照最新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2.2亿元)。
此案即将于9月15日在东京开庭审理,如日本商业仲裁协会对公司强烈提出
的管辖异议作出否定裁定,并在近期内裁决日本方胜诉,则将对公司的本期利
润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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