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 年9 月19 日上午9:30-11: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A 座27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 刘占军(董事兼总经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168,803,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73 %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341,10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1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章程修正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8,9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1.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8.53 %。
    3.表决结果:通过(本提案为特别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8,9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1.47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8.53 %。
    3.表决结果:通过。
    (三)《董事局议事规则修正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8,9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1.47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8.53 %。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68,93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 %。
    2.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1.47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63,2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8.53 %。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春富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5 年9 月19 日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所持表决权",共找到 12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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