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亚 枫
北京报道
数年风雨,可以一朝见晴吗?这是众多深陷迷途的券商们一心想要得到肯定答案的设问。
自打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开始之后,管理层拯救券商也日渐提速。6月初,从央行欲为申万、华安等券商提供再贷款,解决流动性问题,到近日,汇金、建银股权注资正式启动,拯救券商成为当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
可以肯定,目前的中国券业需要一场救赎,但是由谁来拯救券商?如何拯救券商?这些问题,业内人士一直存在争论。8月3日,北京京诚大厦三楼,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Too big to fail﹖”
《21世纪》:监管层正进行一场拯救券商的行动,现在的拯救方式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吗?
王东明:简单地给钱只是延长风险券商的生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近两年来,监管层在券商的综合治理上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处置了一批高风险的证券公司。在拯救方式上,监管层似乎更偏重于“给钱”,也就是拓展券商的融资渠道。
但是,现在,证券公司四项基本业务却全部处于亏损状态:融资再融资的暂停,基本上让券商的投行业务无米下锅;资产管理业务谁碰谁死;股票市场长期低迷,自营业务怎么赚钱?这么小的成交量,由全国1000多家营业部来分,经纪业务的状况也差得很。从某种程度上讲,简单地给钱,只是“续命”,无法救命。
《21世纪》:那券商应不应该救?
王东明:救还是必要的。比如一些券商,只是遇到了流动性问题,而公司本身并没有问题,那么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为这些券商提供暂时的流动性支持也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救的方式问题,我认为,风险券商的处置方式应该是关一批、停一批、被兼并一批,市场化的处置方式应该在今后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我们以前曾经犯过这样的错。
五年前,南方证券的事情出来了,却一直拖到今天才解决,原因很简单,“Too big to
fail”。事实证明,这种理解错了,南方没有活下来,最终还是倒掉了,而且,五年时间,增加了多少的社会成本?这是个教训。如果能够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情况就会好得多。
现在中国大多数券商的高管们出身于国企,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让他们根本不考虑市场的因素,因此,中国的券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强劲的“刚性”。几年的市场低迷,证券营业部丝毫不见少。说白了,正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失,中国的券业少了一种风险意识,也少了一种忧患意识。如果能够优胜劣汰,让不求进步者退出这个市场,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个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
同时犯了错的人是被追究责任,市场上有一些人,或者把几个亿、几十个亿的资产化为乌有,或者中饱私囊,却可以不被追究责任,可以逍遥法外,被市场禁入了几年之后,又再次活跃在市场上,这实际上是对诚信的极度破坏。不守法者没有得到应得的惩罚,那么,守法者就会试图越界,照此下去,市场的规则将被严重破坏。
《21世纪》:市场化运作有没有前提条件呢?
王东明: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保证金第三方存管,也就是说,保证金和客户资产应存放在你想挪用也无法挪用或者需要花费巨大成本才能挪用的地方。为什么我们的证券公司一出事,就会引起社会问题?因为,问题券商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挪用了客户保证金和其它资产。这些券商一旦东窗事发,就会牵扯到成千上万个人投资者以其家庭的利益,就会演变成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绝对不能坐视不理,只得出手相救,要么救券商,要么为这些券商背下个人债权。
如果所有券商的客户保证金放在银行里,让券商与客户保证金之间建立起严格的防火墙,监管层就可以安心睡觉了。实现了第三方存管之后,券商出了问题,蚀掉的也只是股东的资本金,与社会问题搭不上边,这样的话,就可以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并兼并的就被兼并。券商的风险处置问题自然就简单多了。
恢复“造血功能”
《21世纪》:可是问题在于,现在不保命就没办法以后救命。
王东明:这是种误会。实际上,券商现在患的病是“白血病”,是他们自身的造血功能丧失了。如果不恢复“造血功能”,现在输多少血都是枉然。但是市场却忽视了重要的一点,券商自身是具有造血功能的,或者说是还有这种能力的,关键是,这种能力被剥夺了。
因为券商是市场主体,本身具有逐利的特性。逐利的驱使下,券商会有一种创新的冲动,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换句话说,创新是券商造血功能恢复的关键所在。
目前,大家都在谈创新,但是体制创新、产品创新对所有参与者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要承担责任,敢冒风险。创新都是从一个一个具体的实例发展起来的,要把创新从实验室转化为社会产品,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是否敢于承担责任。我认为,正常的情况下,市场总是大于法律的力量,大于行政的力量,市场永远都走在监管的前面,监管是在市场充分发展之后,再对其进行规范。
然而,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创新是需要审批的,不是想做就可以做的。监管层一边在鼓励创新,一边却又害怕创新,生怕创新会给惹出什么乱子。我想乱子是不会轻易发生的,同时,创新是有成本的,初期的“混乱”正是创新的成本所在,当这个成本付出了,今后,创新剩下的就只是如何收益和收益多大的问题了。可是现在呢?不要说创新,就连作为投行的最基本的功能,比如证券定价功能、配售对象的选择,都被严格限制。
《21世纪》:券商现在就可以做的业务有哪些?
王东明:有很多业务,只要经过简单的规范,券商现在就可以做。比如,“做市商”就可以马上开闸放行。对于一些交易不太活跃的上市公司股票,有实力的证券公司完全可以承担起做市商的角色,同时挂出买盘和卖盘,即活跃了市场,券商又可以从中获利。
另外,“信用交易”对于市场和券商来说,也不完全是个“坏蛋”。只要相关框架搭建起来之后,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券商完全可以尝试。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但是在中国,情形刚好相反,资本市场只能完成规定动作,绝对不许自选动作。长此以往,市场的参与者丧失了活力,丧失了创新的冲动,遇到困难时,还会象以前那样,不是找市场,而是找政府。
《21世纪》:“市场与监管”的问题是个理论界的难题,对于券商的监管,您有什么建议?
王东明:时机成熟的前提下,监管层应该给予券商更多的自主权。监管层的职能主要是监管,不在管理。监管层更多的是要立规矩,并且使这些规矩能够得到尊重。因此,监管层应该将一些权利,比如审批权、人事任免权交给公司、交给市场。监管层的职能不是避免市场犯错误,而应该是在市场犯重大错误前,能及时阻止。显然,现在来看,监管层在这方面的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否则,证券公司不会如此积弊丛生。
同时,对于券商或者市场的另一个监管力量来自于监管之外,比如媒体。这是值得充分利用的力量。虽然媒体有时候会犯错,有时候会显得粗糙,但媒体还是能够发现一些正常情况下不容易发现的问题。对于媒体发现的问题,只要监管层稍加重视,就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起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