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对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国家质检总局今天提醒相关部门、出口企业、行业商协会和研究机构等相关利益方,认真研究这份新的豁免清单,结合实际积极提出意见,争取使RoHS指令对中国电子电器设备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欧盟委员会将对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进行更新,并已将今年九月二日至十月二十八日确立为征求意见期。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称,根据指令要求,欧盟委会在修改附件前应当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清单共二十三项,比起前次的二十二项有了较大变动,产品范畴总的来说有所加大,某些方面也更加细化。
据了解,欧盟委员会于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七日通过的RoHS指令款规定,自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市场上销售的新电子电器设备不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二苯醚等。该指令的附件列出了免除该要求的产品清单。根据欧盟委员会收到的企业界的请求,该豁免清单可能需要修改。 (责任编辑:胡立善) 搜狗(www.sogou.com)搜索:"RoHS",共找到 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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