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是内蒙古有关部门要求公职人员主动撤出入股煤矿投资的最后期限,但到“大限”之日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再看看其他省区,好像主动“自首”者也不多。
难道真的没有官员入股煤矿?难道真的是“百官共廉”吗?恐怕不是。
记者就曾在某产煤大市采访了解到,那里与煤炭有关的部门从主要领导到普通职工都有煤矿股份,而且行政级别越高股份越大,分红越多,甚至还有级别更高的入“干股”的官员。但入股的官员没有一个公然站出来撤资,这让人感到非常可怕。
让入股煤矿的官员主动撤资,这是给他们一个自我纠正错误的机会。但没有人公然站出来,说明大多数人心存侥幸。产生这种侥幸心理的原因之一在于“官煤勾结”的隐蔽性,“官煤勾结”是“官商勾结”的一个变种,这种形式使官员权力寻租攫取不当得利的手段更加隐蔽,官员们在煤矿中的股份多以“干股”形式出现,“股东”的名单有时根本不体现成文字,只要不因“分赃不均”而出现分歧,一般很难“露馅”。
让入股官员心存侥幸的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政令能否不折不扣执行的问题了。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话题。中央惩贪倡廉的决心很大,措施很果断,但到了地方能否严格执行有时不得不让人心生疑问。包括前一阵子惩治干部赌博,没见有哪个地方揪出几个像样的“官员赌徒”来。上面政策出台,下面忙着喊口号、印文件,执行成了走形式,走过场,一阵风过去又风平浪静。这种事并不鲜见。“一阵风”现象使入股官员心存侥幸,这也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官场生态”的退化与麻木。文件印了,话说了,就算对上有交待了,对下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比“官商勾结”、“官煤勾结”更可怕。
既然没有主动坦白者,就要在“查”字上下功夫,严查到底,深究到底,查处要来“铁手腕”,对那些心存侥幸者实行严厉的党纪国法惩处。执法和审计部门应本着对中央负责、对国家利益负责的精神,要加大查处力度,揪出隐藏的腐败分子。以严惩“官煤勾结”作为整肃吏治,整治官风的突破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责任编辑:王燕)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官员撤资",共找到 4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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