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7日电(记者郭永刚)“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近几年不断进步,但仍和国际先进水平有差距。”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今天表示,银监会将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关内容,努力提高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并提高国内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王兆星说,中国银监会将用5至10年时间,使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达到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水平。他是在“2005年中国国际风险管理会议”做上述表示的。
IBM商业价值研究院今天发布了一份《中国银行业的风险与管理》研究报告。报告的主要作者、IBM商业价值研究院研究员杨彦春女士说,中国银行业案件频发、损失巨大的根本原因在于,各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抵御风险的执行能力。
据悉,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仍然采用了传统的信用评分法,即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他定性指标,由专家判断或其他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个指标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信用级别。“这一方法虽然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但事实表明存在缺陷。”IBM商业价值研究院的报告称,充分的现金流量是银行偿还到期债务的根本保证,而中国银行业采用的信用评级方法,基本没有对现金流量充足率的分析和预测,因而较难反映对银行的未来真实偿债能力。
该研究院对中国商业银行近期100亿元损失进行分析后发现,大部分损失是因操作风险管理虚位或漏洞造成的。
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认为,尽管中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较大,但信用风险仍是最大的风险。但商业银行要化解风险,不能简单地依赖银监会的监管,更主要的是靠银行自己转换经营机制,了解客户,细分市场。“只要把责任明确到个人,银行的信用风险就会大大降低。”郭树清说,过去人们常认为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会有较大风险,但如果能够明确企业里具体是哪个人向银行贷的款,其实风险并不大。“比较可怕的是民营企业集团以企业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因为一个企业集团里有数家企业,还涉及到资本运作,一旦集团不愿意还贷,银行很难找到可以承担具体责任的个人。”郭树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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