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银行行长助理王永利
    不久前,高盛、安联和运通三家战略投资者组成的财团购入了工行10%的股权,加上今年年初,美洲银行入股了建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入股了中行,建行、中行和工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大幕似乎已经悄然落幕,海外上市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种种议论接连不断。究竟如何看待国有银行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和海外上市?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银行行长助理王永利。
    让银行回到商业化的轨道
    记者:中行现在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的进程到了什么程度?
    王永利:引进战略投资者现在刚刚完成非常重要的签约环节,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有待实际到位,其管理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引进和有个过程。
    记者:关于中国国有银行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社会上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作为一个当事者,你如何看待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引进?
    王永利:我觉得,应该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目的来看这个问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是能够适应2006年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以后能够真正参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竞争的商业银行。
    以前,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难以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真正实行商业化运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单一的国有股权结构。
    国有资本即全民所有资本,一个先天性缺陷就是所有者虚置,从而使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银行的经营行为很容易偏离商业化轨道,而更加体出现行政色彩,从而使单纯的国有银行很难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这不仅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很难从根本上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而且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严重缺乏所有者投资回报的约束,从而使银行一方面千方百计争取扩大资本金,另一方面则不计成本争夺市场,千方百计扩大规模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这是银行干部业绩的主要表现)。同时,这种状况的存在,又使银行监管难以严格到位,从而使金融市场难以规范,金融秩序常陷混乱,银行不良资产层出不穷,经营效益低下。这不仅影响了国有银行自身的长期稳定发展,而且直接影响了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影响了整个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金融领域全面对外开放的迫切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更加深入、彻底的改革。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就是为了能深化改革。
    记者:进行股权改造,引进国内的战略投资者或者通过国内证券市场上市也应该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为什么一定要引进国际的战略投资者和到海外上市?
    王永利:从以往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革实践看,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仅仅在国内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实现上市流通,尽管其积极意义是不可否认的,但同样也是有限的,难以冲破整个国家管理体制上的束缚。
    显然,在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情况下引进国际有影响力的大的金融财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推动银行实现海外上市流通,就成为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选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借助国际战略投资者和海外持股人对股东权益的高度关注和同股同权同责同利的股份制规则,有利于强化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股东回报约束,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所有者虚置问题。
    其次,使银行直接接受海外更加成熟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包括银行业监管机构以及证券公司、资本市场、评级机构、研究机构等多方面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关注和制约,有利于真正强化银行监管约束。
    再次,借助于战略投资者和海外监管机构对国有出资人代表及政府的非规范行为形成一定的制约力,从而有利于推动银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并推动相关改革和法制建设。
    最后,有利于充实银行的资本实力,调整银行的股权结构,并有利于建立国有产权的流动机制。
    构筑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
    记者:国际战略投资者肯定与国内的股东和银行在观念、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距,您认为这种差距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
    王永利:确实,目前我国的国有银行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手段、内部控制等很多方面与国际先进银行有较大差距,与改革的目标要求有很大差距,这集中反映在商业银行的运作机制上。
    到目前为止,银行对存款规模和市场份额、不良贷款规模和比率等专项指标的重视仍然过大,没有完整准确地把握风险与回报,以及风险、质量、效益与银行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股东长远利益最大化的关系,简单地将控制不良贷款比率与收缩贷款投放等同起来,习惯性地以提供各种优惠争揽和扩大存款而不考虑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分支行在扩大存款、收缩贷款的情况下,越来越依赖向总行上存资金并强烈要求总行保持高于市场水平的内部利率,使总行执行的内部资金利率严重偏离市场水平,容易产生内部寻租和不平等问题。这些都体现了“存款第一”的传统思想仍在经营理念上发挥重要影响。
    中外磨合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记者:在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如何维护国有股东利益?
    王永利: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上市发行过程中,管理层(包括董事会)、中介组织和新股东往往在IPO价格的确定上利益是一致的,即都不希望把IPO价格弄高了,这就容易使老股东的利益受到影响。所以,股改过程中,国有资本代表应该更多参与以维护国有资本利益。
    一家企业股改上市将涉及到老股东、新股东、管理层和中介组织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面就是新老股东利益的调和,特别是对老股东利益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企业要不要股改或上市,老股东必须给予确认并在股改过程中积极参与,不能过分依赖企业的管理层甚至新的投资者。尤其作为老股东的国家,应该组织财务和投资银行方面的专家,专门研究和积极参与到国有银行股改上市过程中,以有效维护国有资本利益。
    记者:以前,银行的管理是行政性的,管理者主要作为官员来任命;现在,按照商业化的模式,应该实行董事会制度。在原有的管理体制向现在的管理体制过渡中,如何进行过渡和衔接?
    王永利:目前两家股改试点银行均成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党委会在内的决策与管理组织架构,其中董事长与党委书记由一人兼任,监事长、行长兼任党委副书记。在董事会在组成中,包括董事长在内有7名董事属国有股董事(其他6人均为专职董事,属中央汇金公司派出),有3名来自管理层的执行董事,另外还将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下一般设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政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职能委员会。但从目前的实践情况看,各组成部分的职责范围和相互关系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职能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董事会与党委会的关系、兼任党委书记的董事长与兼任副书记的行长的职权划分、董事会及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设监事会的必要性和职责范围、监事长可否兼任纪委书记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和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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