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9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夏新电子城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258,135,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4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杰得微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作出转让。
    同意:258,135,219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注:该议案内容和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长会师报字(2005)第22335号《关于上海杰得微电子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7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链接地址:http://www.sse.com.cn/ cs/zhs/scfw/gg/ssgs/
    2005-09-21/600057_20050921_1.pdf)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军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股东",共找到 11,90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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