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05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2005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中科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大河庄苑8号写字楼15层01-11、21、22号房,建筑面积计2,121.34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1,1000元/平方米。
    二、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大河庄苑8号写字楼9、10、11、12层01-11、21、22号房,建筑面积计8,485.36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1,1000元/平方米。
    三、同意该8号写字楼冠名为“大恒科技”大厦。
    四、以上交易为与公司关联法人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交易标的总额超过公司董事会之决策授权,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定于2005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11月1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题:审议董事会关于购买办公楼的相关事宜。
    5、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21日(9:00-11:00,14:00-16:00)
    7、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62628443 传真:(010)62628384
    联系人:严宏深 赵常春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05年11月1日10时在北京市中关村大街22号中科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股份有限公司",共找到 25,25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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