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0月17日(周一)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4日及2005年10月17日,每日9:30-11:30和13:00-15:00,即2005年10月12日(周三)至2005年10月17日(周一)的股票交易时间;
    (2)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白云山庄
    3、股权登记日:2005年9月29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7、提示公告
    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9月30日和2005年10月12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5年9月29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可以委托董事会投票,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股票自9月12日起停牌,至9月2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9月21日公告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9月22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5年9月30日)起持续停牌。如本次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如本次股东会议未通过本议案,则在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委托张丽娃董事作为具体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公布在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避免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东或虽参加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如本次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青山工业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312500
    联系电话:0575-6176531
    传真号码:0575-6096898
    联系人:徐小明(董事会秘书) 曾成(证券事务代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2日(周三)至2005年10月14日(周五)(8:30—11:30,14:00—17: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4日及2005年10月1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3、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20;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20。投票简称均为:京新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公司简称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京新投票 1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京新药业”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20 买入 1元 1股
    如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20 买入 1元 2股
    如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20 买入 1元 3股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在股权登记日持有“京新药业”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同意票,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20 买入 1元 1股
    如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20 买入 1元 2股
    如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89020 买入 1元 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s://www.szse.cn或https://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10月17日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四)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必须获参与投票的流通股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
    2、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按照下面的优先顺序进行投票统计:
    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投票
    3、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5年10月12日9:30至2005年10月17日15:00时之间都可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张丽娃董事具体负责,代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4日及2005年10月17日(交易日的8:30-11:30,14: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回执
    截至2005年9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京新药业”(002020)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本公司/本人对此次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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