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江里抽来的江水,居然当作原油卖给国有大型炼油企业。这样的事,说来您可能不信,但却实实在在发生了。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昨日披露:国庆节前夕,检察人员已将“油耗子”陈某从江苏押解回汉,并从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挖出了陈某的7名内应。 (楚天都市报10月6日)
犯罪分子与国企蛀虫内外勾结猛挖国有企业的墙脚,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前段时间公布的国资委官员挪用公款5000万元案就是利用亲友办公司内外勾结、从中牟利的。但象这样在两年多的时间内用长江水冒充原油非法获利上亿元,肆无忌惮到了疯狂的地步,实属罕见,而且近乎荒唐!笔者以为,从全方位来反思这个案件,恐怕其内应者决不仅仅是目前检察机关掌控的七人。
其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变革过程中造成的某些监管制度上的“盲点”,恰恰成为其企业内部管理松懈,甚至于滋生腐败的制度空档。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武石化决策上有什么问题,但是从长达两年多的作案时间上来分析,显见管理制度上的“盲点”,作为一家国有大型炼油企业,原油是主要的生产原料,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产品档次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应该早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并加以严格实施。但是犯罪分子就在国资监管人的眼皮底下,大摇大摆地把长江水变成原油,无本而到利,卖得大价钱,难道武石化的主要领导就没有一点责任?如果是民营企业会出现这样的荒唐事吗?
其二,油品供应商陈某是当地纳税大户,检察机关多次排除当地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国庆节前夕,陈某才被押解回汉。可能不仅仅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吧?当地官员恐怕也要把陈某当作一个能人,奉为上宾。可能是考虑到案件尚在侦查阶段,陈某的名字没有公布,不过,当地谁还不知道陈某出事了?与他有关联的人早就闻风而动。陈某倒确实是个能人,他能成为长期油品供应商不可能由那七个小“家贼”决定,武石化难道对他情有独钟?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谁帮了陈某“入行入道”的大忙使他成为供油大户,就看下一步检察机关如何突破了。
其三,陈某的手段其实很简单,就象走私贩一样偷梁换柱,将4条油船的舱体改造成明舱、暗舱两部分。明舱里装合格油,只占一小部分,供交货时化验用。暗舱里装劣质油,混入直接从长江抽取的江水。明舱油品化验合格后,他们便从暗舱里抽出劣质油卖给武石化。陈某为此先后向武石化某车间7名工作人员行贿160多万元。笔者想,就算混了检验这一关,难道一个偌大的炼油厂就不进行复检?为什么不能定期上船检查?为什么就让这么一种拙劣的骗术骗了两年之久?难道问题就出在一个车间?如果不是更有权的人被“拉下长江”一起喝水中的好处,那么就是这些人工作失职,严重不负责任!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对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都是沉重的教训。
有人说,国有企业是大草堆,哪个不扯哪个吃亏。当大草堆面对内部扯、外部扯、内外勾结扯,不断频曝国有资产被挪用、侵吞、贪污、挥霍时, 触目惊心的腐败和监管上问题已直指体制和制度,恐怕这已不是换几个法人代表所能解决的。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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