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接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集团)通知,公司转让越众集团股权的过户手续于2005年9月26日完成。
    有关转让越众集团股权的详细内容见深长城2005-11号公告和深长城2005-16号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7日和200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www.cninfo.com.cn上。
    备查文件: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一日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董事会",共找到 6,52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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