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集情况
    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胡宜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165,17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出席。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提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更名为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条。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选举覃宏、郝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覃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郝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选举佟鸿举、廖崇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佟鸿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廖崇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选举王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为165,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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