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26日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胡宜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选举覃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胡宜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刘剑华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聘任欧秋生先生(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
    四、审议通过了《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欧秋生先生个人简历
    欧秋生先生,男,39岁,中国注册会计师,MBA。曾任广西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在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从事公司秘书、企业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董事会",共找到 6,526,857
个相关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