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来论
国家发改委要求国内各医院和药店自10月10日起对22种药品实行降价。然而,降价指令一发出,声称未见降价通知者有之,含糊其辞糊弄过去的有之,甚至有药店和医院干脆不卖被降价的药了。17次药品降价,民众的医药支出却节节攀升。
这是因为政府的药价规制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国内有多达7000家药品生产企业,政府不可能全面掌握药品生产和销售的真实成本。药品生产企业完全可以凭借信息优势虚报生产和销售成本。而且,药品的可替代性比较强,医院可以轻松地避开政府指令降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更是可以“换名不换药”。这样一来,既可以规避政府的价格指令,也可以几倍、几十倍地涨,也难怪政府降价次数越多,药品价格却越贵了。
“产药的不如卖药的,卖药的不如开药的。卖药的、开药的又一起剥夺吃药的”,强制降价式的政府指令,只能隔靴搔痒。多年来形成的“以药养医”的财务补偿机制,是药价虚高的体制温床。在这样的药品流通管理中,医院和药品销售商可以凭借信息优势垄断药品市场的定价权,药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可以凭借信息不对称规避政府的药价指令。
彭兴庭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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