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于2005年10月
12日签订了有关《质押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
有限公司(公司出资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与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于
2005年10月12日签订的有关《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作为出质人以拥
有合法处分权的存单等财产,为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自2005年10
月12日至2006年4月12日,向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用于流
动资金周转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间为自该《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
同(含展期合同)最终期满次日起两年;但在担保的债权未获得全部清偿之前,
本次质押持续有效。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700万元,均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
目前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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