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0月22日至27日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委员长会议1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根据会议建议的议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0月22日至27日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审计法修正案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等,再次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物权法草案等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草案。
委员长会议上,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汇报了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汇报了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和物权法草案主要问题的修改情况。法律委员会建议,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对在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给予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物权法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责任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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