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于二○○五年十月十四日召开,一致通过如
下决议:
    一、通过同意公司独立董事王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的议案;
    二、通过补选吴裕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若干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五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