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有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接公司第三大股东胜邦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通知,该公司近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减持了1,330,000股公司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截止2005年10月14日收市时止,该公司尚持有公司流通股14,3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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