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进入矿产资源领域投资的准入条件及相关规定即将出台
受制于自身实力,进军电信、石油开采等特大垄断行业还有待时日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司长王远枝日前在合肥举行的2005中国非公经济论坛上透露,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其中关于非公有制进入矿产资源领域投资的准入条件及相关规定已经成熟并即将出台。
王远枝说,中央正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有步骤地出台非公36条的实施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包括关于非公有制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领域的准入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关于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办新岗位的意见等。
截至9月底,已经有10个部门和单位相应配发了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措施。国家工商总局在降低门槛等方面出台了20几项措施,商务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分别制定了非公资本进入保险业、铁路业、航空业的具体意见。在地方,北京、天津、安徽、山东、四川等也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
分析人士说,这意味着中国非公资本开始真正进入“全面准入”的新阶段,其发展前景令人期待。
目前,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60%的国民生产总值、超过70%的城镇就业、超过60%的出口贸易。
2005年2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非公经济36条,这是新中国50多年来第一个专门规划非公经济的政策性文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积累多年的民间资本已经按耐不住,其中今年6月首家民营石油集团的成立尤为轰动。
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方兆本说,随着市场准入条件及配套政策的逐步出台,非公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将渐成声势,不过受自身实力的限制,非公资本进军电信、石油开采等特大垄断行业目前还有待时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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