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本报讯(记者张学冬)“建设部今天召开的常务会议,有与我们这个发布会相关的议题。”昨天,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面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设部正在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问题而努力。
记者在关于该征集方案的相关资料上看到,本次征集方案的目的是“收集关于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的多角度研究成果,并为未来政策的制定提供学术研究参考资料。”而本次征集方案的内容主要涉及中低收入人群居住消费特征研究、如何通过市场中住房增量与存量的连动、为不同收入人群解决居住问题、中低收入人群住房供应及运营研究、投资与运营模式多元化研究、租赁市场研究、政府对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保障及保障方式研究等多个方面,而且这些研究内容直指目前我国中低价位的房地产开发方向。
“这应该是房地产主管部门针对目前中低收入群体在住房需求方面的一次深入的研究,也是为以后指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政策进行收集资料,可以理解为中央政府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过程中由政策层面向操作层面的细化。”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此次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在建设部的指导下具体则由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在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逐渐深入的背景下,建设部首次向全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就显得意味深长。
事实上,在这之前,中央政府在出台的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已经明确提到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多次要求各地政府加大中低价位房地产产品的开发,因此这次建设部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对目前宏观调控政策的一次深入贯彻。
■观察
城市住房制度“任务艰巨”
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推进还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正在执行的住房政策中,明确提到房地产开发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通过商品房来解决中高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通过经济适用房政策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通过廉租房政策来解决没有能力购买者的居住需求。谢家瑾表示,近些年来,各地逐步建立起了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的基本框架。但是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住房新体制相比,当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任务是十分艰巨的。
楼市供应结构不合理
“一方面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不合理,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能力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严重供不应求,使得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买不到或者租不到合适的住房。另一方面,与住房市场化的进程相比较,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和推进还相对滞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政策落实还不到位,管理还不够规范,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住房保障的资源配置,相对来说效率还比较低。
覆盖的范围还不完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财政税收、土地和金融的配套政策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等等。“谢家瑾表示这样的客观情况下,研究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同样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各地在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的面积处于一个不断减少的局面,由于开发高档住宅产品的利润要远远高于普通住宅产品的利润,因此多数开发商更喜欢开发高档住宅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城市房地产产品价格依旧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购买的房地产产品数量越来越少。
应调动开发商积极性
“开发商在逐利心理的影响下,他们更选择开发高档住宅产品,而现实中完全依靠政府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是无法完成的。”著名房地产研究专家、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这样说,因此他认为政府如何在合理的范围内调动开发商的开发积极性,通过政府和市场集合的方式,开发适合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需求的普通住宅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目前上海已经开始进行这种开发模式的尝试。
万科董事长王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对房地产开发商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解决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应该是政府来主导。
他举例说,深圳有一家开发商,从开发量来讲应该是深圳最大的开发商,其开发的房地产产品主要是来解决一些中低收入群体的住宅。“对于一个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主要是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如果你有足够的影响力和资源调动能力,不应该无作为。”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云昌建议,要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更应该充分调动和利用房地产开发商的积极性和专业性,而且通过相关的政策进行引导性开发。本报记者张学冬 (责任编辑: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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