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现象,从1998年起,我国药品已连续16次降价。10月10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后,全国各地掀起又一轮降价“风潮”。
然而,在一道道“降价令”后,老百姓还是认为药价太高。 调查显示,居民平均每次门诊的诊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断地往药品生产企业身上打降价的板子,并不是对症猛药。
以药补医 低价药难进医院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医院的总收入中,药品收入约占48%;医疗服务收入约占47%;财政拨款等约占5%。在财政补贴严重不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药品销售收入自然成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多开药、开贵药实际上也就成了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特殊经营机制与补偿机制的直接后果。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药品要想在医院流通还要遵循许多“游戏规则”:首先要进行层层“公关”,通常要给医院让利15%左右,这是国家允许的部分,叫“明扣”;医院从医药公司那里还能拿到一部分灰色收入,大约在10%,叫“暗扣”。
此外,医院举办各种活动时,药厂或医药公司都要“随份子”。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种药品如果出厂价为1元至2元,售价10元就很正常,但生产企业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余7元至8元的利润都被流通领域“吃掉了”,一个环节被扒一层皮。
通常,一般医药产品不招标进入医院,最后到达消费者手里要经过多个环节:生产企业——一些买断总经销的大型批发企业——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院主管领导——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方员——消费者。当药品从厂家到消费者手里时,药品的价格已经严重地背离了价值。
平价药店 难平药价虚高
调查中记者发现,平价药房的出现的确在相当程度上震荡了各地药市,一度令各地大小药店、医院惊慌失措,纷纷采取调价措施。
然而,平价药房可以说是一剂“良方”,但还不可能根除药价的“虚火”。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处副处长茅菊英认为,平价药房治理药价虚高的作用非常有限,原因出在当前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和机制上。首先,平价药房的药品销售量太小,我国药品销售终端在医院,其市场份额占85%以上;其次,我国大多数医院的处方药不允许外流,有公职的医保人员也不可能拿着处方到平价药房购药,同时,平价药店中处方药品比例也较低,可供选择量小;第三,平价药房绝大部分不是定点药店,它们最大的消费群体是自由职业者、下岗工人等。
记者在郑州、南昌、贵阳等地调查发现,大多数药店和大医院药价并没有因为平价药店的出现而降下来。群众普遍认为,平时有个头痛脑热的,选择平价药店要省一些,一旦生病还得去医院。
业内人士认为,只要医院不平价,虚高药价还是平不了。郑州天方大药店赵经理说,医院的药品价格一般比平价药店高出20%至30%,甚至更高。如一盒迪奥脑心康6元进的,平价药房6.5元可能就卖了,到了诊所就要9元,到了医院得12元。
哄抬药价 药厂是“价托”
某种药原来只卖0.5元,改了包装和名称后,便堂而皇之地卖到10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抵消“降价令”带来的损失,一些药厂在研发新药难的情况下,“心急火燎”地做起换包装和换药名,然后再高价销售的“表面文章”,假借“新药”之名,行暴利之实。
茅菊英认为,我国大多数药品都是仿制药品,其化学成分、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生产成本也相差无几。但近几年,各种充斥市场的“新药特药”中,有相当一部分只是经过一下“变脸”,价格就增长几倍甚至几十倍。它们或变换剂型,或改变包装,或更换名称。而药厂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就把所谓新药研制开发费用、设备更新费用等统统计算在内,如此一来,新药价格就普遍高于老药价格。
专家建议,要消除药品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不合理差价,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质价审计制度,严格成本核算,确保质价相符,绝不允许非生产性的开支乱充成本,更不允许假借“新药”之名,哄抬药价。
治药价虚高 良“药”何在
百姓一直在抱怨药价太贵,一些患者因为惧怕过高的医药费,生了病也不敢进医院。有人大代表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我国,很多药品从出厂到卖给患者,中间价格增加了10倍,“有很多违法的事情在里边”。
看来,根治医药价格虚高,板子打在“降价”上,恐怕并未“对症”。屡打降价板子,药价还是虚高。
药品降价的主要空间在医院,消费者接触药品价格是在医院和药店,药厂的药价降下来了,医院的价格是不是也能降到位呢?
茅菊英认为,遏制药价虚高,国家有关部门应加速医药分离的步伐,鼓励将医疗机构的药房转为社会零售药店,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利益关系。
同时,改进和完善药品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茅菊英认为,我国当前药品政府定价机制不健全,缺少完整、科学的成本审核办法,定价程序尚不完备,市场价格监测体系仍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定价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对放开品种的价格,缺乏必要的监管规则,在目前“以药养医”和垄断经营的环境下,市场调节失灵,部分药品价格继续保持高位。
为此,茅菊英建议,首先要完善药品政府定价机制,逐步形成以药品原料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以及药品治疗费用等因素的药品定价体系;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药品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江西省医院管理学会专家胡国琪则认为,药价虚高的板子应打在政府身上。他说,导致药价虚高,除了医院出现的一系列不正之风外,国家要承担主要责任,他建议,国家抓药价,应把问题简单化,只抓两头,一是卡死药品出厂价,二是卡死医院的用药价,至于中间环节的利润经过多少环节分解,无需理会。比如一种药品以5元价格出厂,国家若规定30%的加成率,到患者手上的价格便卡死在6.5元。 (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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