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开发(000514)今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注入1.0226亿元现金,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为全体股东共享。每股流通股股东相当于获送0.87元(未考虑渝开发所得税因素)。 公司以注入现金增加的部分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份。
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渝开发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控股股东重庆城投特别承诺:1
将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上述股东如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应当向重庆城投偿还垫付的现金及利息,或者取得重庆城投的同意。2
将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前2个工作日支付足额现金(包括为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的资金)至渝开发帐户,使渝开发收到的对价安排资金为1.0226亿元,否则赔偿因其它非流通股东未能按时足额付款而使流通股股东受到的损失。
根据进程安排,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1月14日,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11月24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从11月21日至24日。 (责任编辑: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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