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公布了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同意的第一批37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 自此,企业年金入市工作开始启动。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特别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财政部以及参与第一批年金管理机构评审的多位专家,于2005年10月22日—23日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举办“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与市场发展高层论坛”,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综合探讨。本次论坛由产融光华策划和承办,搜狐财经频道作为联合承办方对本次活动做了报道:
问:
杨教授前面提到工会在养老金计划中起到的作用,大家都知道欧美国家工会的职能和它的角色定位都比较强,中国目前阶段工会的定位可能附属于很多部门和机关,那将来这部分是怎么考虑?还是中国的养老金和企业年金计划就应该适应这种状态还是怎么样?
杨燕绥:
因为我也是全国总工会的法律顾问,我参与的活动不太多,但是每次我总是在全总讲一个东西,我说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我一直建议全国总工会像过去那样的跟雇主对立,现在全球化了,雇主和雇员都知道,最大的敌人是把他们生意抢了的第三方,所以现在合作更多了,很多工会已经做“环保”工会了,这时西方的劳动关系状况它都在变我们在干什么?所以我一直建议我们的总工会要培养出一批专家队伍来,这些人他们看得远、看得深,把企业和政府看透,然后用更科学、前瞻的能力帮助工人办事情。这是我一直对工会讲的问题,他们说从哪儿入手呢?我说企业年金。所以我非常希望我们的工会培养一批专家队伍来。这就是我的答案,谢谢大家!
问:
杨教授您好,您刚才讲到受托人的地位,我们知道现在企业年金的整个法律架构里还有其他三个有相关职能的人,我想跟您探讨托管人法律地位的问题。因为我们知道信托法情况下应该由受托人持有资产。现在托管银行有几个地位,一个是作为实际共同信托人持有资产。另外他们也是托管人,在企业年金的情况下托管银行的地位究竟怎么摆?
杨燕绥:
这个问题非常好,今年我参加托管银行的评审,我就觉得没有看清到底这个财产是摆在哪儿?刚才讲了游离了的产权只是暂时的,没有长远的问题。但是,这有一个实际占有和非实际占有的区别。关于托管银行在中国现在的地位?在国际上养老金市场做的比较成熟的国家,它是把这个计划所有的责任用法律列出来,包括咨询在内,那是一个责任。至于机构成一部分责任,这是因为它的中介市场和法律非常发达和成熟了。
作为银行在这儿看管财产这就承担着把“钱”看好的责任,就是资产保管人。中国现在20号令和23号令的安排我们没有那么成熟的法律环境和市场。那么就把我们所能认识到受托责任全部打包给了受托人。就是所有养老金把一个机构打包拿走,所以咱们现在说的信托人,这是一个机构责任。所以这是一个沉重的选择,也是一个权宜之计它不会很久,先做起来。
这种情况下受托人把受托责任全拿过来,然后怎么办呢?下面再分解。我们是先拿来了再分解,西方是市场上先分解,我们是先拿来再分解。如果受受托人跟委托人签了信任委托合同,我们中国特色的受托人把所有责任打包拿来以后,他再跟其他的功能人签再委托,这是功能上的再分解。银行是看好资产的人,既有服务功能也有监管功能,同时也是服务的功能。 (责任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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