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姿委一直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许多央企不愿将自己优良的房地产业务无偿转划给其他央企,但外资介入可能打破这一僵局
□本报见习记者 高原
庞大的央企房地产业资产,让国资委不得不增加主业为房地产的企业数量。
2005年10月12日,国姿委公布的第三批34家中央企业主业名单成了最为引人注目的焦点。其中,连同前两批公布的总共96家企业主业中,正式圈定16家以建筑、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主业的“房产正规军”。同时中远集团也宣布退出上海房地产市场。
央企地产的进退,表示新一轮地产重组风暴的开始。与此前央企内部重组不同的是,外资在此番重组中扮演着微妙的角色。
外资担纲
中远集团成为此次重组的先锋。
10月10日,中远发展公告,中远集团拟将所持的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45%的股权作价转让给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SMIL,同时,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也就其持有的10%的股权和SMIL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此次转让总价9.58亿元人民币,自此,印尼三林集团将全资拥有中远三林置业集团。
“中远(上海)近三年来业绩一直不好,缺乏新项目,上市股票也一再下滑,甚至今年还亏损了5分钱。”西南证券房地产分析师段海瑞说,“上海条件这么好,但中远却运作不佳。”
据中远发展2005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4.55%,主营业务利润下降44.73%。而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中远两湾城项目三期部分已实现预售的房屋按工程进度不能交房,而旗下子公司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上半年也有亏损。
对于三林集团来说,目前中国房地产投资收益率高达30%-50%,而国外一般在8%以下,如美国为7%、新加坡为5%。
同样,外资在重组宝钢地产业务上早有案例。今年年初,宝钢抽身地产标志着上海央企迈出退出的第一步,当时香港嘉华国际集团、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日本东京不动产株式会社共同投资上海宝钢地产有限公司,分别以41.5%、15%和2%的股权投入缔结合营合同,其中大股东嘉华国际出资达4.235亿港元。
重组僵局待破
2004年6月28日,国资委发出了《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业重组有关事项的通报》旨在打造央企竞争力,并要求央企加强主营业务,剥离非主营业务。去年年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如果央企规模做不到行业前三名,就应该重组。
据段海瑞介绍,国姿委一直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许多央企不愿将自己优良的房地产业务无偿转划给其他央企,而另一些央企的不良地产业务其他企业也不愿意接手,这是央企重组缓慢的深层原因。
据估计,169家央企中,有80%的企业涉足房地产业,也就是说有130多家央企并没有将房地产业务转让给这些“房产正规军”。尽管政策出台一年多来,仍只有华能集团将所属的华能房地产16亿元资产无偿转让给了中房集团。中房集团孟晓苏也坦言,由于各种各样利益关系的存在,重组之路并非轻而易举。
“进入”标准
在央企重组中,中远未能进入央企房地产“正规军”的名单,但业界同时质疑进入“正规军”的标准问题。
在第三批央企名单16家中,新进入的央企中有多家是建筑施工企业。对此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央企业在房地产业中的排头兵企业,国资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营业绩,选择房地产业主要经营指标处于中上水平的企业并将其房地产列为主业。
分析师段海瑞认为,进入名单的央企无疑提供一个整合机会,单就房地产而言则提高了准入门槛。而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将房地产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从196家到169家,再到计划的50到100家;从行业留下三甲,甚至行业留下第一,央企在按着国资委“标准”重组。央企主辅分离、确定主业和重组缩编的“瘦身”计划如火如荼地进行。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多数是非国有开发,全国3.5万多家中,中小企业的非“正规军”占多数。
“吸收国有建筑施工建设企业加入到房产央企的队伍中,将有利于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这些以建筑工程起家的大型国企将成为传统地产商的主要竞争对手。”孟晓苏这样评价新进入央企房地产的正规军们。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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