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3日,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改革论坛”在北京中苑宾馆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深化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搜狐网财经频道作为论坛网络协办单位对大会进行了独家报道。以下为论坛第三单元:劳动力市场——破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主讲人崔传义发表演讲:
崔传义:
一、中国农民工的总体情况
农民工是目前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尚未彻底改革的情况下,对农民转为二、三产业雇佣劳动者的总称谓。 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那些跨地区流动和进城务工的农民,也包括在原籍居住地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农民工问题是社会问题,同时它也是农民或企业市场行为,是对城乡二元制的挑战,也是一个改革问题。劳动力市场和其他市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和人密切联系,所以是和人的生存发展权利问题直接相联系的。因此它所设计的概念,也就是多个方面的。中国农产品基本情况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来看待:
1、乡镇企业。从80年代到现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现在1.38亿,占农村劳动力的27%,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发达地区或者城市周围、交通干线。中西部农村还是以农业为主,并没有通过这个渠道进行改变。因此从80年代中后期,进城就业在逐步的发展,90年代以来成为转移的主要形式。乡镇企业的发展现在是200多万人,外出就业已经达到了1.37亿,每年平均增长是850万,去年增长是430万。跨省流动是51%,进入城市是在95%左右。进入大中城市是在60%。国家政策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一个阶段是80年代,政府对农村就业政策的基调是鼓励“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式的地转移。从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控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开始有所松动。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准许农民自筹资金、自理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90年代以后,特别是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政府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也逐渐发生变化,其基本电是从限制农民流动,逐步专项承认流动、接受流动、鼓励流动。进入新世纪,中央从建立有利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体制、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出发,提出“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从2003年国办1号文件到2004年中央1号文件,又提出了对农民进城就业取消行政性限制,保护合法经济权益,提供公共服务和培训等政策,引导社会管理向保护农民转移就业积极性,符合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方向转变。
二、当前进城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当前农民工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滞后,农民工社会管理制度尚未摆脱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影响,对进城农产品“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啊,农产品的利益、诉求难以在城市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得到充分反映,一些城市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仍沿用管制式管理的方式。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损害,成为影响城乡社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
1、对进城农产品“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主要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规划并不把农产品的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需求纳入公共设施建设的考虑之中,在子女教育、妇幼保健等方面,存在着歧视性政策等。
2、农产品在城市没有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缺乏表达利益要求的正规渠道。公民的选举权与户口相联系,农民工在居住、就业的城市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导致在社会政策制定、利益关系协调中对他们的忽视或伤害。
3、一些城市对孔采取管制式管理方式,使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治安形势得不到好转。
4、劳动力供过于求和无组织状态使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侵犯其劳动权益的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工资边清欠、边拖欠,农民工工资达不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工作超时,休息、休假权利受侵犯比较普遍。
5、农民工与城市社会融合、向市民转化,是学习、适应和再社会化的过程,存在许多矛盾和障碍。
6、政出多门,缺少法律规范。一些城市政府部门各自做出对农民工就业实行行业公众限制的规定,剥夺他们在一些领域的就业权,实行名目繁多、自定标准的办证收费。在这样的基础上就不可能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走上岗位。
三、实践中农民工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与进展
这方面我讲几点:1、近几年各地贯彻城乡统筹方针和有关政策,观念变化很大,越来越多的城市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一部分,对农民工由排斥到容纳,承担管理服务的责任。2、逐步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损害其权益的政策规定,按照公平对待农民工、保护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向改革社会管理制度。一是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行政控制和行业、工种限制。二是逐步明确农民工的权益,恢复进城农民工的国民待遇。政府应该按照平等对待、消除歧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的善待农民工,清理那些带有歧视性的内容。3、要开放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成员,来参与不同层次的工作。4,改革领导管理体制,实行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的转变,建立综合协调的服务管理机制。要尊重农民工社会管理的参与权,只有改变二元身份保证他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建立起好的机制。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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