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20多年后,退休了,王云坤等17名老工人突然发现自己成了没人管的人,劳动、人事以及政府其他部门都称这些人与己无关。上访多年,上诉无数次,谁该对他们的晚年负责呢——
到退休时才发现没了养老金,老年生活无着的王云坤等人十分焦急。 1976年,王云坤等17人经大队推荐,公社审查,县主管部门畜牧办(现永泰县畜牧水产局)批准,送劳动科(现永泰县劳动局)备案,被招收为福建省永泰县乡镇兽医站的工作人员,并规定,“福利待遇和公社其他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一样解决。”王云坤等人被招聘后,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为他们建立了人事档案、工资造册,并向他们发放工资直至1989年。
1989年底,永泰县畜牧水产局召开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年终总结大会,要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从1990年开始开展承包责任制,并截留了应发给王云坤等人的部分工资,将这部分钱为王云坤等人到永泰县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养老保险,而后王云坤等人所在的兽医站按年向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交纳承包利润。
2002年,王云坤等人发现,由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代扣的工资并作为养老保险金交给保险公司的款项,全部被畜牧水产局于1996年领出来了,且自1996年以后,畜牧水产局再没有为王云坤等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上访不理,上诉被驳回2002年初,在永泰县县长接待日上,王云坤等人反映了县畜牧水产局侵吞养老保险金一事,要求县政府解决,但是经过长时间的上访却没有结果。
2003年1月,王云坤等人聘请了律师,将永泰县畜牧水产局诉至永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得到的答复是“不予受理”。他们又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为他们补缴社会保险金。同年5月30日,县法院审理此案并认为,王云坤等人的服务单位应为其所在的各乡镇兽医站,县畜牧水产局作为各乡镇兽医站的行政主管部门与王云坤等人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王云坤等人要求县畜牧水产局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主体不适合,驳回王云坤等人的诉讼请求。
王云坤等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市中院提起上诉。2003年7月30日,福州市中院审理后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理由是王云坤等人所在的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已经过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王云坤等人长期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并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而永泰县畜牧水产局是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行政主管机关,与王云坤等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王云坤等人要求永泰县畜牧水产局承担缴纳社会保险费,主体不适合。
2004年6月6日,王云坤等人又向福州市中院提起申诉。2004年9月29日上午,福州市中院对王云坤等人因养老金问题状告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一案进行了听证,听证会上双方针对畜牧水产局系王云坤等人的主管部门还是用人单位进行了激烈的争论。2004年10月26日,福州市中院作出驳回王云坤等人的申请再审决定。
谁该为我们缴纳养老金
王云坤告诉记者,他们所在的各乡镇兽医站在2001年前一直隶属于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兽医站并没有法人资格。直到2001年,永泰县兽医站实行改制,从那时起,兽医站才有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王云坤说,2001年企业实施机构改革,他们所在的部分乡镇兽医站成为了独立事业法人,但早在1990年,县畜牧水产局就对下属各兽医站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并扣他们的工资,实质上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
永泰县畜牧水产局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云坤等人不属于正式干部职工,县社保公司未列入保险对象,县财政也未安排养老保险专项资金,所以无法解决王云坤等人的社保问题。这位局长还告诉记者,王云坤等人长期在农村一线从事畜牧防疫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作为主管部门也希望能为他们解决养老问题,但相关政策不允许。
记者从永泰县财政局的一份证明上看到,直到2001年,永泰县财政局每年都下拨给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一定的费用用于王云坤等人的经济补助。
福州市政府去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福州市市直及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永泰县支公司的一份证明上写到,永泰县兽医站职工于1990年在人寿保险公司永泰支公司投保集体职工养老保险,1996年退保。
王云坤告诉记者,在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他们到福建省总工会法律部请求法律支援,法律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他们所在的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应该将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作为被告。
2004年11月2日,王云坤等人将各自所在的畜牧兽医站作为第一被申请人、各乡(镇)政府为第二被申请人、永泰县畜牧水产局为第三被申请人,向永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向保险公司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金;第二、三被申请人负连带责任。但是永泰县劳动局以王云坤等人所在的单位是社办集体,属于事业单位,不是劳动部门直管的企业单位为由,对王云坤等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王云坤接受了法律专家的意见,变更诉讼主体,决定从人事局争议仲裁委员会诉起,以讨还公道和权益,找到了事业单位的直管部门———永泰县人事局,但得到的答复是,永泰县人事局未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仍不能受理。
“没有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那么我们就无法申请了吗?有关部门告诉我说目前只能等待,可我们都是退休之人,等到哪一天呢?”王云坤说。
在王云坤等人苦苦等待下,2005年5月13日,永泰县人事局仲裁委员会终于成立了。见到县政府文件后,王云坤等人立即整理了相关材料,找了律师,走进永泰县人事局。“6月2日,我们带着诉状跨进县人事局仲裁委员会的大门,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说这案件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他才将材料收了起来。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要催促一次,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记者就此事日前电话联系了永泰县人事局仲裁委员会一位姓吴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县人事局的仲裁委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无法正式受理案件,目前只能将这些材料收集起来,至于什么时候才能裁决,他也不知道。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17位退休老人的诉讼。本报记者吴铎思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任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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