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5 年10月22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 年10 月19 日、10 月20 日、10月21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华天大酒店5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少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142人,代表股份342,933,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3%。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307,457,91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93%。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131人,代表股份35,475,33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9.6%,占公司总股本的8.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4人,代表股份840,1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7%,占公司总股本的0.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3087人,代表股份34,635,23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8.9%,占公司总股本的8.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342,933,251 339,721,586 3,066,665 145,000 99.06%
流通股股东 35,475,337 32,263,672 3,066,665 145,000 90.95%
非流通股股东 307,457,914 307,457,914 0 0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3,562,434 同意
2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2,119,620 同意
3 冯有庆 1,502,700 同意
4 陈学军 1,050,300 同意
5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同意
6 杜洪菊 460,000 同意
7 陈经建 415,200 同意
8 张伟 322,409 同意
9 上海桂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同意
10 陈军 289,1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关于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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