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市场准入所售活禽必须有检疫合格证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宣布,将采取六条措施加强对市场“禽流感”的防控工作。从本周开始,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禽类市场及鸟类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力度,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对不具备防疫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市场及经营者,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其他五项措施包括:严格规范市场客体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活禽及禽类产品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强化市场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市场上经营的活禽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没有相应证明文件的,不得上市交易,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市场销售、屠宰人员个人防护工作的宣传教育。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实行市场主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各市场设专人负责市场禽类及经营人员的疫情报告工作,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应急机制。要求各市场主办单位制定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各级工商部门成立应急处理机构,按照禽流感防控预案规定,做好系统内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禽流感疫情发展动向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非法禽类、鸟类交易摊群的打击力度;配合农业、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活禽交易各个环节的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