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非流通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公司4,318,187股国有法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盾安环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分别于2005年7月13日
、2005年10月21日经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关于同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的批准。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国有法人股3,478,
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该股份具有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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