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这部起自于1994年的法律草案的前景现在已经越来越清晰了。10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法律委员会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在经过了我国立法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意征集之后,草案不仅是更接近,而且也是更清楚地描绘出了民众心中的愿景。
《物权法》的正式起草始于1994年,这期间国家宪法经过了若干重要的变化,作为未来中国民法典最核心的部分,《物权法》涉及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一些非常重要的,关乎国家权力、集体和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关系。
自《物权法》的立法计划公之于众至今的十几年间,一些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士和法律人士都殚精竭虑地讲述过该法的重大意义。拾金不昧是一种机会,房屋买卖更是一种机会,出现物业管理纠纷的时候同样是一种机会。法律的神圣使命就是要让全体百姓认识到它将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它是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和平有序地存在的基石。
在22日的常委会会议上,法律委员会根据汇总来的意见和多数人的共识,提出了必须坚持的三项原则: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要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第三,要处理好和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三项原则,它要求人们从历史的角度,从政治的角度,当然更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一历史重大事件。
所谓物权法,就是调整物的归属、利用和占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们现在要创制这样一部人和物之间关系的基本法律,我们要问它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什么,那就是二十五年来的改革开放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果。
中国在这二十五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财富的巨大增长是一种结果,但更重要的则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物的关系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变化。我们看到了中国人财富增长和二十五年国家变富的过程。对于人与物的关系,我们现在要做一个彻底的、全面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界定,要从根本上确认国家的一些重要改革成果。我们必须这样认识物权法的历史意义。
在这样一个基础上,人们可以更进一步理解它的政治意义。《物权法》最终要以法律的名义为这二十五年改革的结果做一个再确认。但是这个所谓的结果绝对不只是富人拥有的财富和穷人身处的困境。《物权法》真正要确认的,其实是在这个伟大的改革过程中所发现的更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知识,以及公认的先进的社会关系。这才是它的正确的政治方向。
某种程度上,一国最基本的财产权制度,同时也是人们追求民主、自由权利与和谐社会理想的基础和根本保障。这是一个重大课题,对于一个正处于巨大转变过程中的国家来说,确定这样一部法律不仅要经过千锤百炼,更要高瞻远瞩。所以人们期待《物权法》的创制最终能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在此基础上来规范所有必须规范的关系,促进国家和社会有序地、和平地,同时也和谐地发展。
(责任编辑: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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