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分别为卢明董事长、谭文鋕董事、钱乐军董事、李福江董事、是剑洪董事、杨天行董事、曾之杰独立董事、唐绍开独立董事、虞世全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5年1-9月经营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1-9月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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