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 宇
北京报道
这几天,中国网通广东佛山分公司的杨钦,周围的朋友见到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可以呀,你们参加听证会还真起作用了!”
此时,正值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根据草案二审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一审时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按此次常委会日程,表决将在27日下午进行。而消息人士透露,二审稿在此次会议上被通过几乎没有悬念。
专家们认为,从1500元到1600元,小幅调整的背后,更大、更深层次的个税改革的序幕已经徐徐拉开。
定调1600:听证会的效果?
与一审稿相比,个税法修改草案二审稿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1600元。
显然,不久前个税立法听证会上公共代表们所传达的民意,促动了个税法的这次新调整。
一个不可忽略的细节是:全国人大在9月27日就个税法修改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1600元的3人,主张高于1800元的9人,其中8人主张应该在2000或2000元以上,而主张低于1500元的只有2人。
主张1600元标准的虽然仅3个人,但无论归到1600以下还是1500以上,都可以造成一个相对的多数。1600元可以说正是吸纳了听证会意见的一个中间值。
作为参会代表之一,听证会上,杨钦的观点是,减除标准应该适当提高至2000元。
虽然草案最后的修改并没有和杨钦的目标完全一致,但杨钦仍觉得欣慰而平静,“全国人大兑现了他们的承诺”。在听证会前后,全国人大都强调,听证会上的意见将会成为个税法修改的一个重要参考。
据悉,在全国人大常委的分组讨论会上,大部分参会委员都对此次调整表示了基本同意。不过对于调整幅度,地方上则传出了不同的声音。
“本次个税法的修正,广、深市民也要尝到一点甜头才行。”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鲁兰桂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到1600元,和目前广深两地实行的免征额是一样的,而且标准全国“一刀切”几成定局,这也意味着广深被排除在本次个税调整的利益范围之外。所以他认为,全国人大应该会考虑到这一点,他估计1700元或者1800元的可能性比较大。
然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研究员则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他指出,现在全国人大提交的草案已经是1600元了,而最终的表决也将只是针对1600元本身。
同时,现在虽然把标准定在了1600元,但这并没有把企业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等专项扣除包含在内。据统计,这四项内容加在一起,允许扣除额度一般在每月还要增加200元~500元。
因而,1600元只是最低限度的扣除额。
孙钢认为,调整到1600元是在意料之中的。“这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选择。” 他指出,关于个税扣除标准的任何一个观点,都可以拿出一些数据来支撑,而数据本身都具有相对性,都是相对于某一个群体或者某一类人的。
他认为,选哪一个标准,实际上是一个政策操作层面的一个选择,“很难说哪一个标准最合理最科学”。一方面让大部分人得到实惠,另一方面,至少别让广东等地区已经调高的地区标准再降下来,让他们的利益不受损,这应该就是一个比较满意的结局。
微调之后还将有大动作
参加过9月27日立法听证会的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部职员江泓认为,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这当中有个度的问题”。
他做了一个比较:如果扣减额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名月收入两千元的职工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45元左右;另外一名月入在20000元的职工可以实际减少个税140元左右,而国家的税收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如果税收改革过于激进伤害到了国家财政对低收入阶层的转移支付能力,那么实际上低收入阶层会成为税收改革的牺牲者。所以,改革的度就是不影响国家财政的支付能力。”江泓说。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比较则是,城乡的二元对立。因为这次改革能得到好处的,都是800元以上工资的人。800元以下的城市的贫困阶层,以及广大农村的大部分农民则是丝毫不收益的人群。如果把城镇工资免税额提得过高,实际上拉大了农民与城镇职工的收入差距。
“个税改革要一步步走,这次不过是第一步。”孙钢教授指出,第一步不必要迈得很大,要扎实点,这样下一步才可能更好走,要为今后的改革留有余地。
他举了个例子。在这次围绕个税法修改的大讨论中,大家普遍提出个税扣除标准内容单一的问题,其中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而以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将是在标准扣除之外,考虑财政情况和整个消费支出的结构的变化,逐渐增加一些专项扣除的内容。
增加专项扣除,可以针对不同人群和消费结构,来具体缓解一些目前靠标准扣除难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状况。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家庭的赡养人口支出、教育支出、保险支出、住房支出等,都被列入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之列。而这些,都是今后可能改革的内容。
孙钢教授认为,今后个税法很可能两三年就会做一次调整。而如果这次步子迈得太大,以后出台专项扣除就比较困难。
刚刚结束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个税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管模式作为大方向再次得到了确认和强调。孙钢教授的判断是,个税改革,“大的动作还在后面”。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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