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10月20日在北京表示,经中央领导批示,要加强能源的立法,因此国家多个相关部门正在开会,研究《能源法》的制定,但是该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徐本人在10月25日“上海石油论坛”的讲稿上,进一步强调,国家除《能源法》的工作外,将在“十一五”期间从五大方面努力建设节油型社会。
《节约石油管理方法》将制定
据徐透露,国家还将尽快制定《节约石油管理方法》。在节约石油的同时,国家还将节约和鼓励使用替代能源。上海科学院沈跃栋主任认为,国家的这一大方向,给生产和销售乙醇汽油的一些企业带来了机会,而LPG以及LNG等主要的现在比较可行的大规模替代能源,也可能在政策上享有先机。
《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出台
徐锭明的话也证实了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据了解,自2001年4月我国宣布推广使用乙醇汽油以来,先后在吉林、河南、黑龙江、安徽等地区开展试点,并获得成功。2004年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8个部委共同印发了《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从今年起免征生产企业5%的消费税,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措施,并享受陈化粮补贴政策,补贴额按规定比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徐也透露,国家正在财税和体制上采取一系列有机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改革措施,促进能源的使用。
据透露,今年3月份,我国就启动了研究《能源法》框架的工作。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电力法》和《煤炭法》,明年1月1日将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而《原子能法》正在起草当中,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石油天然气法》。而按我国立法的常规,立法计划一般要一至两年时间。 (责任编辑:廖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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