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25日在东莞市半山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 董事张明鸣先生因事委托董事赵启正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明德先生因公委托董事赵启正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陈钦硕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决议。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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