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京召开的“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投资高层研讨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目前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这将推动创业投资参与中小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为创业投资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形成良性运转机制。 同时,屠光绍还就“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表了看法。屠光绍指出,良好的融资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虽然中小企业在创办时大部分资金来源于自我积累和自筹,但仍有至少50%以上的企业必须借助于金融机构的贷款,特别是在生产运营和扩大投资时对金融机构的需求更加强烈。除部分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外,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自有资本通常不能满足或者完全满足投资需要,必须填补融资缺口。因此,多种融资方式协调发展是打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有效途径。
屠光绍坦承,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整体上地位非常重要,但就个体来看存在规模小、差异大、透明度不高、经营风险比较大、在融资谈判中处于弱势等固有的特点。政府承担着重要职能,应当建立和完善一个结构多层次、主体多元化的融资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形成多种融资形式共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银企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就如何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屠光绍指出,应立足国情,积极拓展中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近年来,中国致力于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同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全方位中小企业支持服务体系。
屠光绍表示,随着中小企业板块的建设和发展,必将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与国民经济的结合度,使资本市场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的实际运行状况。因此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的技术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块的发行、上市审核机制,提高发行审核工作效率,改进中小企业板交易制度,提高市场流动性,在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向创业板市场过渡。同时,还要继续研究拓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模式。
此外,屠光绍还表示,除股权融资外,发展债权融资对于面临融资困境的中小企业来说也十分重要,二者之间应当保持一个适当的比率。目前,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我们正在加大研究力度,努力推动建立一个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屠光绍特别对股权分置改革与《证券法》修改发表了看法,他表示,目前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这将推动创业投资参与中小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为创业投资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形成良性运转机制。而《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订,将改变法律制度建设滞后于资本市场发展步伐的状况。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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